1995年9月十四届五中全会,决定撤销陈希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并建议依照法律程序罢免其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判: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
“建丰同志”的试验田:蒋经国赣南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