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地区IT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扑面而来的市场机遇,前所未有的信息化浪潮都在告诉我们,“合作”已经成为市场的主旋律。唯有合作我们才能获取更多的发展机会,唯有合作才能融合社会上的一切优势资源壮大我们共同的事业,唯有合作才能争取最广泛的支持和认同,创造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而形成双赢或者多赢的利益共同体。为此,雁塔路在线将坚持渠道发展策略。此联盟是以全新的运营模式和经营理念致力于推动IT市场的发展,充分利用Internet及经销商资源抵制外来,保护本地IT市场。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西北地区IT联盟 ”
第二条 西北地区IT联盟标识为:

宽:70mm 高:20mm
第三条 本团体的性质:
本团体由西北地区立志于推进中国IT事业的单位和厂商自愿组成,是一个集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和行业性于一体的非赢利社会组织。
第四条 西北地区IT联盟:
基于雁塔路在线而建立,由西北地区多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IT企业,经销商,媒体行业企业自愿加盟组成,旨在加强西北地区各地IT信息沟通与业务合作的联盟体。
第五条 本团体的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快速——运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和沟通方式,架构一个(两端)连接经销商和 用户的双向信息高速路,实现快速(信息共享),推动本地IT行业的快速发展。
高效——凭借网络强大的信息整合、管理能力,以及科学化的经销服务流程,保障了客户利益和业务的高效运行。
诚信——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整合高信誉度的服务性单位,借助网络的信息传播优势,促进供求双方和全行业实现诚信基础上的新型商务合作模式。
多赢——单个信息,多家服务,形成业务资源最大化的多赢模式。

第六条 以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公正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达到共同发展。
第七条 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强强联合,以战略联盟谋求共同的发展,建立网络时代的现代运营体系达到全体会员运作效率最高化和服务质量最优化和业务资源最大化。整合本地IT市场资源,为经销商提供销售整体解决方案,建立面向未来的网络信息化发展需要,维护本地IT市场。
第八条 信息交换平台:雁塔路在线向全体会员提供共同信息交换平台:www.itxian .com。
第九条 本章程对所有联盟会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十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开拓IT业的服务领域,规范行业技术,推动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 应用,组织进行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各联盟成员之间信息的交流和共享,通过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信息在联盟成员之间方便、快捷的互动,突出联盟的整体优势,使联盟成员的技术产业化,产品市场化,效益最大化。 使嵌入式产业链在不同环节上的联盟成员,都能有效地合作,实现信息分享,提高技术水平,扩大市场份额,实现规模化应用,获得高额的市场回报。

第三章 任务及方向

(一) 发挥品牌的影响力,利用联盟整体资源优势,将本联盟建设成为在西部地区享有较高知名度的联合体和经济利益共同体,参与国际IT产业的交流与市场竞争。
(二) 树立联盟整体形象,坚持品牌、网络、人才、市场、服务五大发展战略,积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共谋发展。
(三) 推动联盟成员之间横向联合与协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信息交流、服务交流、产品交流等活动。
(四)不断完善本联盟统一的服务标准。坚持一流服务水准,发挥人才优势,开展交流、培训、咨询和研讨活动,促进各成员单位经营管理及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
(五) 联盟将对各联盟成员的管理、服务进行检查、监督,督促存在问题的成员单位限期整改,以维护本联盟的声誉和形象。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一条 本团体的会员为单位会员。
第十二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会员必须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合法单位,具有法人资格;
(二)自愿接受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三)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四)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有良好的资产运作体系;
(五)具有良好的企业文化和谋求共同发展的思想。
第十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申请书须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简介、主要经营范围、主要成果和业绩等资料。
(二)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书。
(三)根据本章程进行资质审核认证。
(四)联盟服务机构与合格者签署《联盟协议》,成为联盟会员,享有相关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及责任;
第十四条:退出、资格的取消
一、 联盟会员自愿退出联盟
1.联盟会员因自身原因退出联盟,须提前三十天向联盟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联盟服务机构在收到书面申请后七天内给予答复并进行相关事宜交割,取消相应权利,同时在联盟内部通报;
3. 交回会员证书
二、 联盟会员资格的取消
1.不遵守联盟运作规则而造成重大事故又不能及时处理,引起客户严重投诉者;
2.泄露第三方商业机密者或严重损害第三方利益者;
3.经五家以上联盟会员提议并经理事会三分之二同意取消其联盟会员资格者;
4.加盟后不坚持进步,其技术管理水平明显低于联盟会员平均水平,以致无法满足其他会员提出的合理IT服务要求者;
5.损害或破坏联盟整体利益者;
6.长期不履行应尽义务者。
三、退出或被取消资格的会员必须承担其在联盟期间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退出或被取消资格的会员的地位由该地区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取代。
第十五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联盟的相关事务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对联盟的决策享有表决权;
(二)各联盟会员对本地区内的网络发展享有自主权;
(三)各联盟会员平等拥有雁塔路在线的后台空间;
(四)享有雁塔路在线提供的所有信息与功能;
(五)使用统一的联盟标识、标志及形象;
(七)享有与雁塔路在线合作经营取得的其它合法收益的分配权;
(九)享有雁塔路在线的相关增值服务,参加雁塔路在线举办的相关活动权利;
(十)参加本团体的活动,包括参与讨论制定IT技术平台的组建方向、组建原则和组建计划,参与讨论制定IT平台使用设备的开发方向、开发原则和开发计划;
(十一)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包括获得本团体拟定的开放平台的技术规范及平台所应用的相关设备的技术信息;
(十二)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十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六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联盟会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章程及相关的约定;
(二)联盟会员在发展、管理下属会员过程中,应自觉维护联盟的整体利益;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联盟机密或损害第三方利益;
(五)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相关会议、活动;

第四章:权力机构及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联盟的权力机构
一、理事会的组成
1.由联盟会员代表组成;
2.理事由联盟会员法定代表人担任;
3.联盟会员法定代表人也可以委派全权代理人作为理事;
4.联盟会员理事作为联盟会员的代表,其行为由联盟会员法定代表人负责。
二、理事会的权力
1.拥有联盟发展的动议权;
2.制定《西北地区IT联盟章程》;
3.决定联盟会员的加入、退出及资格的取消;
4.其它影响联盟发展的重大事件的决策;
5.拥有对《西北地区IT联盟章程》的解释权。
三、理事的权力
1.代表联盟会员行使投票权;
2.代表联盟会员参加理事会,并对联盟重大事件行使表决权;
3.代表联盟会员签署理事会决议或相关联盟文件。
第十八条:议事规则
一、理事会及其特别会议
1.正常情况下,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理事会;
2.如发生如下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理事会特别会议;
A.联盟运作过程中发生重大事件,影响到联盟的运作时;
B.由五名以上理事(不含五名)联名动议时;
C.联盟服务机构认为必要时。
二、修改章程
1.理事会及其特别会议均可对动议进行讨论,确认是否对章程进行修改;
2.修改章程必须有超过总数2/3的理事会成员参加,且动议得到与会成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
3.修改后的章程取代原章程中相应条款,自通过之日起对联盟会员、托管会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第十九条:雁塔路在线作为联盟服务机构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
联盟服务机构的权利、义务
一、保证联盟会员享受本章程规定的权利;
二、雁塔路在线提供运作培训和咨询;
三、为联盟会员提供技术和媒体支持;
四、负责联盟的发展;
五、负责联盟会员、托管会员的审核与认证、考核与评估;

第五章:责任

第二十条:联盟会员应遵循的规章:《西北地区IT联盟章程》会员间的双边/多边协议。
第二十一条:如产生纠纷则由双边/多边协议当事人自行依照以上规章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以法律程序解决。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联盟会员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刻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理事会讨论解决,必要时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章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条款制定参照本章程第五章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与修改权归雁塔路在线联盟理事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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